学生资助项目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05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及标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21]6号)文件,《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第五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我省原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22个县具体包括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的宣化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承德市的平泉市、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及标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21]6号)文件,《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石家庄现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3月5日